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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

女  |  27岁 2016-04-22 有2个回复

问题描述:结婚3个多月,想要一个宝宝,我可以做国家孕前免费优生检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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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思瑜
已帮助网友:1347

2016-04-22

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的通知
六免费服务原则,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七)专项资金与经费结算标准,
  2012年每对计划怀孕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国家结算标准仍为24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其中,西部试点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试点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东部试点地区中央财政负担20%,地方财政负担80%,地方负担的资金以省级财政为主,
  省级人口计生、财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出生缺陷高发病种有针对性地增加服务内容,并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在保证基本服务内容的基础上,当地结算标准超出240元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当地结算标准低于240元的,中央财政结余资金冲抵次年中央财政应负担资金,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具体管理规定,详见《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教〔2010〕333号),
具体请详细看:
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的通知 (人口科技〔201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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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俊
已帮助网友:2269

2016-04-22

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的通知:
二、2012年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60%的县(市、区),在原有220个试点县(市、区)基础上,新增试点1494个,试点县(市、区)总数达到1714个,新增试点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
鼓励各省(区、市)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制定的技术服务规范和技术指南,组织省内试点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三)目标人群,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 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 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